《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1、委托书。
2、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
3、发明人姓名、地址、邮编。
4、中国申请受理书。
5、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